第220章 格莱美!(1 / 2)

华娱的盛宴 刀一耕 10830 字 22小时前

第219章 格莱美!

1998年2月18日,农历正月二十二日。

林见鹿在自己半山别墅的家,设了有小宴。

没什麽公开的名头,但受邀前来的人,基本上都知道是为什麽。请的人也很少,全都是林见鹿和林清霞两个人的私交密友。

王京丶葛福红丶施楠生丶徐客丶罗大又丶黄占丶张国容丶刘德桦丶王霏丶张蔓玉——关芝琳和王组贤或许也算林清霞的密友,但今天她们显然不是客人。

目的当然是晒晒自己的儿子。

且不说主要是之前林清霞的孕肚照就已经被曝光,关键是朋友们会追问,林见鹿也亲口答应过——还有很重要的一条,林清霞自己主动的意愿与野心也好,还是林见鹿的默许甚至力推也罢,她已经渐渐地开始走向台前了。

林太这种称呼,不是说笑。

港港貌似现代化丶很先进,又东西方文化交融之类,但其实在港港民间,封建时代的一些老规矩,保留很多——一声林太,称呼的不是林清霞,称呼的是林见鹿在港港娱乐圈的代言人的身份和地位。

那麽,摆一场酒,就等于是给了她一个公开的丶自己正式承认了的身份。

不开玩笑,这场酒比结婚证管用。

当然,不宜大操大办,毕竟说到底,你林见鹿蓄养了那麽多情人,到底还是违背公序良俗的,即便是港港这边,也早就已经废除纳妾制了嘛!

而林清霞未婚生子,也算不得什麽光鲜事。

这也就是现在,林见鹿资产愈丰丶名头愈响丶影响愈大,港港这边的媒体,都比较默契地遵守规矩,没人再炒作和批判他了,湾湾那边,邱大佬这位传媒大亨也乐意帮忙,基本也做到了让媒体闭嘴而已。

在民间的私下里,林见鹿一个大明星三妻四妾,依然是市井之间的人们在茶馀饭后很是津津乐道的话题——男的普遍艳羡加咒骂,女的普遍反讽,你也做全球流行天王,再去买下亚视,我也许你纳妾!

Emmmmm……

早上九点多,一批牌友先来,施楠生丶张国容丶王霏等人,王京几乎同时。

林顺安小童鞋被王组贤抱出来,一帮伯伯丶阿姨丶乾爹丶乾妈围着,他倒是不怯场,看看这个丶看看那个,比较喜欢王京,抓他,可能是因为他肉多。

林清霞今天显得格外开心,整个人眉开眼笑的模样。

张国容和王京大约都是很久没有看到她了,她甚至连报纸都不上,连张近照都没,这时候来家里,两个人刚看见她时,几乎不敢认,「哇,清霞你……」

张国容回头看王京,王京也正惊愕,「我好像看见她三十岁时候的样子!」

施楠生和张国容顿时齐声附和。

嗯,的确逆生长了,这一点林见鹿最有发言权,腰里丶胳膊上丶大腿上原本会有的一层小赘肉,瘦下来就又会有的那种皮肤松弛的感觉,是真的彻底没有了——说她像回到了三十岁时候的样子,或许有点夸张,但拿起照片比一比,说她现在还活在1986年时候的《刀马旦》与《夺命佳人》里,那三十岁出头时候的样子,就真的是大差不离。瘦了,嫩了,美了。

闲聊一阵,大家各自送上给林顺安小宝贝的礼物,然后就张罗先开牌局再说,刚把他们送进棋牌室里,林清霞倒是忽然接到电话,面露讶异地走出去接了一阵子电话,回来跟林见鹿咬耳朵,「林风娇,我们之前的关系一直不错,也不知道从哪里收到消息,打电话恭喜我。」

「哦。」

林风娇嘛,圈内人不陌生,早年也曾跟林清霞一起并称过湾湾双林,却是早已息影多年,为程龙洗手作羹汤了,还给他生了个儿子——嗯,他这个儿子,正是林见鹿上辈子刚上大学那会儿,喜提了一对银手镯,所以林见鹿对他的印象,就还挺深刻的。

当然,这辈子跟他大概率论不上了,跟他老爸关系尚可。

出乎意料,林风娇打给林清霞的电话没多久,林见鹿就又接到了程龙的电话,「阿鹿啊,你给孩子过满月啊?叫我啊,怎麽不叫我!」

「喂,我不知道你在港港啊,不是一直在阿美利加拍戏吗?回来了?」

「回来啦,前天的飞机刚落地,哇,这次拍戏时间好长。刚才有人告诉我,说今天林生给他儿子办满月,我就想,那不对呀,阿鹿没叫我啊!然后我就知道了,你都不知道我回来了嘛!」

「嗨!也不是满月,都满好多个月了,主要是好多朋友一直说想见一见,我就请大家到家里来吃顿饭而已,你来啊,就半山别墅这里。」

「好!我马上就去!」

意料之外。

其实林见鹿自觉自己跟程龙的关系,虽然还不错,但还远远没到密友丶挚友的程度——事实上的确就是几个好朋友的小宴,所以事实上,林见鹿连自己生意上的合作夥伴,像庄承啦,像洪金保丶唐季历,也都完全没邀请。

倒是没想到,程龙不但已经回到港港了,甚而还主动表示的那麽亲热。

嗯,看来回头他在阿美利加那部片上映,是想让自己过去给站台了——林见鹿自己其实很乐意帮助别人,给人写歌啦,顺手给人家安排个机会啦,之类的,但他并不敢以自己来揣度别人。

事实上在一个纯粹的商业化社会里,交情反倒是以后的事情,尤其像程龙这样子的人,已经站到了那麽高的位置上,他的交情里,摘不清楚的,一定是蕴含着大量的互惠互利的交易在。

只不过林见鹿也并不排斥这些罢了。

然而,林见鹿这边才刚挂了程龙的电话,正好张蔓玉过来了,正跟林清霞在一起说话,还把林顺安小朋友给抱起来,于是他就过去准备跟张蔓玉算算帐——你拿了金马奖影后了不起啊,都不说来天山看看我!

结果,电话又来了。

居然是李连结。

接通,那边也是近似的口气,「喂阿鹿,你给孩子办满月啊?」

好吧,他也要来,那就来。

挂了电话,过去搂住张蔓玉,问罪,张蔓玉笑,「你当我傻的?零下二三十度啊大佬,让我去挨冻?我会冻死的!」

正说话,忽然,又有电话来,这回居然是巩利。

「我能去吗?」

…………

本意只是一场小宴,十个客人顶天了。

大家过来看看孩子,打打麻将,一起吃个饭喝喝酒,也算是热闹一天丶会会朋友,却全然没想到,电话一个接着一个,到最后呼呼啦啦,居然来了二十多人!

棋牌室里只有四张桌子,甚至坐不下。

程龙来的时候,抱了抱孩子,倒是没开口说想做他乾爹,但很快,他就跟林见鹿单独说话,「你好厉害,这都敢,我也不差呀,但我就是不够你厉害,我如果敢这麽做,家里会给我闹翻天!」

林见鹿搂着他的肩膀,哈哈大笑。

李连结给送了个小金佛,说是大师给开了光的。

聚到一起闲聊,程龙刚拍完了《尖峰时刻》,李连结刚拍完了《致命武器4》,大约都会赶在今年的暑期档上映了,两位华语功夫片武打片之王,这也就算是会师好莱坞了——但其实,两家算一家。

《尖峰时刻》是新线影业做的,说是独立制片公司,但93年被特纳广播公司,也即TBS给收购了,到了96年,TBS又被时代华纳集团给收购了。

所以,新线电影公司其实是华纳的旗下,接下来上映,是肯定会由华纳兄弟负责做发行——而《致命武器4》,则乾脆就是华纳兄弟电影出品的。

所以,所谓会师,这两部电影是不会打起来的。

到了阿美利加,他们依然算同门。

反倒是林见鹿,他从一入手就不是靠着电影红起来的,也不靠华纳兄弟这种好莱坞巨头的「赏识」,他是自带天王流量,去喂电影的。

所以,《神话》有哥伦比亚电影公司的投资,将来上映,会由它家来做发行,但《黑客帝国》就又是华纳兄弟投资的了,由它来发行。

而林见鹿全都是合作的姿态。

总之,三个目前都可以算是混好莱坞的人。

林见鹿地位最高,自带极强的全球流量,程龙稍逊,但也是属于被极度看好丶所以单开一部,一上手就是围绕着他来倾力打造的大制作,李连结就垫底,只是进去好莱坞的体系里,扮演个精擅中国功夫的大反派而已。

当然,能去好莱坞登堂入室演个重要配角,之于港港影坛而已,已经是找到出路,跳出三界外的存在了。

在这里面,又数李连结跳的不彻底。

他去年还依然在接港片,还是永盛的片子,他跟曾之伟联合主演的,那是去年秋冬,梁泳琪当时正红,被邀请过来演的女主角,叫《杀手之王》,一部都市武打片,好像是三月底丶四月初就要上映了——据说是项老板要求他拍完这部戏才准走。

正闲聊着,巩利就来了。

她跟林清霞很熟,双方合作不止一次,之前林清霞在首都常住,也算常来常往,这时候来了,两个女人先就大大地给了彼此一个拥抱。

巩利双手抱着林清霞的两边胳膊,「你越来越年轻了,比去年年轻了好几岁。」

林清霞笑,径直就伸手摸她的肚子,「几个月了?我记得他说,四个月?」

巩利点头,「四个月。」

于是林清霞说:「到时候你来,到这边来待产,我这边全套的,佣人也比较会照顾月子里的小孩子,省得你自己瞎折腾,佣人也未必敢全信。」

巩利又点头,笑,「好啊!到时候让这边的人,给我的佣人做做培训。」

…………

程龙的牌技居然超烂。

他一进棋牌室,大家看到他,居然都主动欢迎他去自己那一桌,要求把某某某换掉——程龙摸口袋,掏出钱夹亮钱夹,「喂,只有这些,输光为止喽!或者你们直接拿走好了,反正一会儿也会进你们口袋。」

所有人都哈哈大笑。

今天来的人里,罕少有人会自认不够格跟程龙一张桌子打牌的,但的确人太多了,棋牌室已经负荷不下,于是王霏就咋咋呼呼,「还有别的牌没有?再搬桌子来,我们去客厅打!」

到最后生生硬凑了六桌。

找个机会,林见鹿拉了巩利,闪到一边说话,「想干嘛?造反呀?」

她仰头丶微微地歪着脑袋,似笑非笑,「吃醋!不造反。」

「回头也给你办。」

「你得了吧,我不要!我就单纯想吃个醋。」

面对她这副样子,说蛮横也不蛮横,说不讲理吧还挺讲理,林见鹿也是失笑,手指在她鼻头上刮了刮,带点宠溺,「三天不打……」

她第一时间就接了,「上房揭瓦!」

下一刻,却又忽然张嘴,一口咬住了林见鹿的手指,咂了咂,又裹了裹。

…………

给林顺安小朋友庆祝完满四个月礼之后,当天晚上,林见鹿就带着其实还有点懵的王组贤,一起登上了飞往阿美利加的包机。

到那边汇合了张爱嘉,稍微地休息一下,倒倒时差,然后,在阿美利加这边一年一度的颁奖季里,音乐类的三大奖,就开始了。

全美音乐奖是第一家,有走秀,但无直播,分量很重,但理论上是轻易不颁发给外籍歌手的——林见鹿也算破了例,拿了年度最佳男歌手丶年度最佳专辑和年度最佳新人,三个大奖,另外还给了两个分类的小奖。

也就算是开门红了。

虽然林见鹿内心里,其实一直都不太在意奖项这个东西——还是那句话,他比谁都清楚自己这些歌曲丶这些作品,乃至这些所谓的「灵感」,都是哪里来的,也很清楚人家就算颁奖,也是自己替别人领的。

所以之前,什麽湾湾的奖,什麽港港的奖,选他不选他,他都无所谓。

阿美利加这边的奖在他而言也一样。

只不过,之于阿美利加的奖项主办方来说,想来也是两难,不给林见鹿发奖,实在是太过于说不过去——就算是全美音乐奖,在过去多年里虽然有着事实上的地域限制,但红到林见鹿这个程度,已经深度影响全美丶乃至影响整个时代,在这个时候,如果不给他发奖,反倒会失去在这个时期音乐史的地位。

所以,那就只好把奖发给他。

林见鹿自己分析过,不用扯什麽黄种人拿不了大奖,也不用扯什麽一个中国人,不可能在阿美利加那样大肆的卖唱片,乃至红到麦可·杰克逊那个级别——前世那些被陆续在网际网路上披露出来的信息,使得林见鹿深信阿美利加是有这一套的,但是,为什麽还是红了呢?为什麽还是拿奖了呢?

他觉得,大概是因为自己红的太过于猝不及防了,太过突然了。

阿美利加的文艺圈子里还从来都没有出现过一个那麽了解欧美文化,能写出丶唱出那麽符合阿美利加人的口味,乃至完全引领整个时代流行风尚的中国人,且近乎于没有什麽积累的丶慢慢红起来的过程,直接一步成神了。

这个来自中国的年轻人,一出手就没有生涩期,直达巅峰。

于是,大家都来不及思考和辨识什麽,也完全反应不过来的,就这麽眼睁睁地看着一个中国人利用阿美利加的市场,成了全球流行之王!

不过林见鹿有心理准备,接下来,人家阿美利加的文艺圈子,就该渐渐回过神来了,应该就会查缺补漏——以后就算还有一个中国人,比自己还牛逼,他要想在阿美利加红成自己这个样子,也已经基本不可能了。

当然,今年这个局,阿美利加的文艺界,就大约还是会选择应对过去,大概率不会选择直接无视自己——这就够了。

全美音乐奖拿了五座奖杯。

接下来的格莱美,更是重头戏——林见鹿再次带着王组贤和张爱嘉一起出席,还登台唱了一首《Believer》,甚至还很惊喜地一下拿了三座大奖丶四座小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