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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粥的手。

沈秀盛粥的手一停,“殿下是不是嫌我吃得有点多?”

“并未。你想吃多少吃多少,只管吃。”

这人,一吃饱就懒散起来,脑子也不大愿意动,也就不去想哪些烦恼。吃饱喝足,沈秀便也没再忧心司马烨拿走自己生辰八字的事。

彼时,魏朝清牵着魏长生,下车入国子监。魏长生边走边瞧四处,似乎在寻人。

魏朝清问:“你在找谁?”

魏长生耳朵微红,“没谁。”说着没找谁,视线仍然到处乱转,明显在找人。

到了国子监,司马烨并未让沈秀去讲堂,只让她去休憩室习字。她不明白,既然不让她做书童的活,为何要让她来国子监,她在府里习字不也一样么。

她在休憩室写了好些字,魏长生从门口探出头,“姐姐!”

“你上完课了?”

“嗯嗯!”

“快进来。”

这两日,魏长生都会来找她玩。她便与他玩熟了。

“姐姐,你在练字吗?”

“对。长生,你的字如何?让我瞧瞧你的字?”她把笔递给他。他执笔,在宣纸上写下一首词。

沈秀端详他的字,“你的字……”

魏长生圆圆的脸团起来,忐忑道:“怎、怎么了?我的字……不好?”

“你的字很好,与你舅舅的字很像。”

“我的字是舅舅教的。我舅舅的字极好,我的字不及他的字半分。”

提及魏朝清,魏长生很是自豪骄傲,“我舅舅可厉害了。”

“是啊,你舅舅真厉害。”沈秀了解到,魏朝清才将将二十八岁,至小便是神童,年仅十七三元及第,是几朝以来最年轻的状元,乃几百年不遇之奇才。

思及那次与魏朝清在池塘边上的接触,沈秀想,魏朝清不仅仅是一个几百年不遇之奇才,亦是一位品性极好的男子。

只是,他人很有能耐,相貌极好,品性也极好,竟还孑然一身,尚未成婚。他这个年纪,若按古代正常的成婚年岁算,孩子都应该比六岁的魏长生大了。

古人重儿孙后代,他能顶着这样的“高龄”不成婚,肯定没少被家里人催婚。思维越来越发散,越想越远,她感觉把发散的思维扯回来。

魏长生在她这里待到快午时,才依依不舍离开。他眨巴着葡萄一样圆溜溜的眸子,“姐姐,我明日再来找你。”

“我明日不一定在这里,说不定我会在讲堂。”

“反正我明日会来看看的。”

“好。”

沈秀站在门口送他。待他走远。英姐道:“这小孩挺喜欢你。”

“我也挺喜欢他。”她望向路口。司马烨该回来吃午食了。

她早晨吃得多,上午又时不时吃零嘴儿,现下并不饿。于是只舀了半碗饭。

司马烨:“只吃这么点?”

“早上吃得太多。”她小口小口细嚼慢咽,又开始想他拿她的生辰八字的目的。

“殿下。”

“说。”

“您……”她踯躅一番,还是没问。毕竟他之前说过不必问。若她再问,他恼了便不好了。

她及时改口,拍了句马屁,“您今日真是丰神俊朗!”

司马烨一愣,旋即他用手扶头顶的玉冠,唇角抑制不住上扬,“是吗?”

“对对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