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0章 比赛献城(2 / 2)

完颜阿骨打时期,是三百户为一谋克;十谋克为一猛安。

灭辽以后,金国的猛安谋克开始疯狂增长。

最大的猛安,可能会有数万人马,比如完颜宗翰和完颜宗望的猛安。

驻扎在开京皇城中的这个猛安的「千夫长」,是完颜吴乞买的第三子丶完颜斡勒的同父同母兄长完颜宗雅。

完颜宗雅这个人喜欢佛教,世称「善大王」,人没什麽能力。

历史上,金海陵王完颜亮夺取了完颜的皇位后,忌惮金太宗完颜吴乞买一脉的女真贵族,视其为皇权隐患,遂决意将这一支斩草除根。

起初,在大肆屠戮完颜吴乞买子孙时,完颜亮因听闻完颜宗雅性情庸碌丶毫无威胁,念及需保留宗室血脉以供奉太宗祭祀,便暂留了完颜宗雅一命。

然而,当完颜吴乞买的后裔几乎被诛杀殆尽后,完颜亮转念一想:「已然将其族人斩尽杀绝,也不差完颜宗雅这最后一人。」他随即下令将完颜宗雅召至关中,没过几日,便寻故将其杀害。

至此,完颜吴乞买的直系子孙被完颜亮屠杀殆尽一一这位在历史上曾致使北宋灭亡的金朝皇帝,最终近乎落得断子绝孙的结局。

不过,史载完颜吴乞买之女完颜斡勒并未遇害。她被封为鄂国公主,嫁与徒单夺阿邻,其子徒单绎后来又迎娶了金熙宗的第七女沈国公主。徒单家族凭藉与皇室的联姻,四代皆有子弟尚主,成为当时显赫的勋贵之家。

完颜宗雅并不是金国名将,手下的人马数量和战力肯定无法跟完颜宗辅相比,完颜宗雅本人修佛也比打仗厉害得多。

这猛安金人的战力可想而知。

而开京城中的高丽人毕竟还有十馀万。

金人和高丽人真要是动起手来,败的多半是金人。

只是,金人虽然人少,却占据着开京城的心脏地区,也就是皇城。

而皇城中居住的都是高丽最尊贵的贵族,他们就是金人的人质,高丽人只要敢轻举妄动,他们很可能会遭到金人的屠杀。

其实,这也不是最关键的。毕竟,现在城破在即,原来尊贵的贵族现在也是待宰的羔羊,没什麽大不了的。

最关键的是,宋军已经围城,如果城内出现大乱,宋军多半会趁此机会攻入城中,那开京城中的人可就一丁点谈判的筹码都没有了。

商量来商量去,王楷君臣觉得,现在只能是擒贼先擒王,想办法先把完颜斡勒和完颜宗雅捉了,再逼金人投降。

然而,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尤其在局势如此混乱之际。

王楷君臣的谋划,很快便被排挤出权力核心的郑知常等高丽西京两班势力知晓。

郑知常是高丽着名的诗人,兼信道家,厌恶儒家繁文孵节,偏爱老庄思想的自然旷达与超尘脱俗,因此与以金富轼为首的儒家学者形同水火。对他而言,金富轼既是政敌,亦是文敌,两人在各方面都针锋相对。

此前,郑知常等西京两班一直极力主张迁都西京,而金人因西京距金国更近,对此大力支持,王楷遂下令从开京迁都西京。

之后,郑知常又提议联合大宋以压制金国,却遭到金富轼的竭力反对。

金富轼向王楷进言:「金国是狼,大宋是虎,前门拒狼,后门进虎,仍是死路,且会打草惊蛇,引来亡国杀身之祸,不若先韬光养晦,静待坐山观虎斗之机,再徐徐而图之。」

这番话深得王楷丶李资谦等人的认同。

再加上一些不可抗拒因素。

郑知常等人的提议最终落了空,心生不满。

此外,郑知常对中原文化极感兴趣,他深知赵侯知人善用丶极具容人之量,常重用投降之人,是一个明君圣主。

更关键的是,如今青唐丶西夏丶大辽等曾强盛一时的政权已被大宋覆灭,金国也被大宋打得节节败退,只有招架之力没有还手之功,此次大宋更是派遣百万大军攻打高丽,且已兵临城下,将开京城团团包围。

一在郑知常等人看来,高丽亡国已成定局。

于是,郑知常等西京两班的人经过商议,认为献出开京城,以此换取在大宋的荣华富贵,才是最优选择。

可眼下,对于郑知常等人来说,有个棘手的问题:他们手中并没有足以献城的军事力量。

不过很快,郑知常等人便找到了解决的办法一一联合金人一同献城,是。

大宋和金国的仇恨更深,因为大宋阻挡金人崛起,诛杀了大量的金人,赵侯还掳走了大量金国的皇室之女和宗室之女充入自己的后宫,又将大量的金国之女赏赐给大宋的将士,金人对大宋恨之入骨。

可问题是,除了生死,皆是小事。

目前的情况很明显,金人不仅处于宋军的包围之中,还处于高丽人的包围之中,逃肯定是没办法逃了,不投降,绝对是十死无生,甚至他们投降慢了,都会被高丽人给卖了。

在这种情况下,金人不想男人全都被屠丶女人全都成为敌人的玩物,唯有抢先将开京城献给大宋这一条活路可走。

至于完颜斡勒和王楷之间的夫妻感情?

拜托!

首先,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政治婚姻不说,还是金国强按着王楷的头,他才娶的完颜斡勒,对王楷和高丽人而言,这根本就不是一场你情我愿的婚姻,而是彻头彻尾的耻辱。

其次,王楷现在才九岁,而完颜斡勒已经十七了,两人虽然名为夫妻,实际上根本就不可能有夫妻之实。

再次,王楷就是完颜斡勒的傀,王楷对完颜斡勒只有恨和怕,不可能有爱,甚至不可能有感情。

最关键的是,现在王楷君臣算计完颜韩勒和金人在先。

你说,在这种情况下,完颜斡勒有可能顾念这所谓的「夫妻之情」吗?

当然是,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