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闲盯着桌上的麻纸,上面盖着鲜红的雍州府大印。
西市临街商铺的房契。
「东家说,李掌柜一直赁屋而居,终究不是长久之计。这点心意,权当添置个落脚处。等他从陇州回来,想再尝尝掌柜的手艺。到时候,也算是在自己家里吃饭,更自在些。」
李闲没碰那张纸。
这一年来,他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颠勺颠到手腕腱鞘炎都快犯了,才从牙缝里挤出三十贯,买了个「良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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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眼前这张纸,价值何止百贯?
这特么可是贞观四年的长安城,后世想都不敢想的二环内临街大商铺!一步到位,财务自由!
有了它,他就能立刻从一个在长安城边缘挣扎的浮萍,变成有产有业的富家翁。从此开启包租公的快乐生活……
但他连一根手指头都不敢伸。
这哪是房契。
这就是卖身契。
李闲太清楚那位远在陇州「东家」的身份了。
天可汗,李二凤。
那位爷送出来的东西,是那么好拿的吗?
收了房,他李闲,就不再是个可以随时卷铺盖跑路的西市小厨子。
他就是李二凤拴在长安的一条狗。见了血,就得咬人。
李闲的脸上,硬生生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牙酸得倒了半边。
他伸手,抵住麻纸边缘,顶着文士平静的目光,一点一点地,往回推了半寸。
「劳烦您回禀东家,这礼太重。小人就是个厨子,命贱,八字轻。压不住这么大的福分。」
岑姓文士放下茶碗,擡眼看着李闲。
「李掌柜倒是个聪明人。」良久,文士终于开口了,声音依旧不疾不徐,「知道这世上有些东西,看似是福,实则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