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B,深度合作模式。
设备转让费,五千八百万。
代工协议,三年代工协议,到期后优先续约。
产能要求,每年年产不得低于2.5亿支电池。
相对于方案A,方案B明确的提到了员工安置,长虹集团将在前六个月主动为代工厂提供工人以保证生产线顺利运转。
代工厂只需支付员工工资和其他基本福利。
与此同时,六个月后,长虹分批撤回员工,第一批撤回一半,接下来每个月撤回百分之十。
直到十一个月后,员工全部撤回。
给足了代工厂适应的时间。
他来回扫视了AB两份方案。
注意到这两套方案中代工时长不同。
分别是两年丶三年。
一旦选用A方案,意味着两年后,就需要面临续约谈判,风险系数高。
B方案虽然有三年期限,但仍需谈判,且初期付出的代价较高。
另外,从AB两套方案中,王琦明显能感觉出来。
长虹没有放弃自主生产的计划,之所以给出代工合同,应该是为了升级生产线做出的选择。
一旦生产线走上正轨,他们完全可以将代工合同取消。
到时候,他所购买的电池厂,就要面临无订单的状态。
他深吸一口气,合上文件,将文件放回桌面。
他还没开口,招商局孙局便主动开口询问,「王总,这两个方案,你怎么看?」
「孙局长,我想先问几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