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2章 懵逼的众人!【求月票!】
无罪辩护
无罪!?
刹那间。
整个现场顿时哗然一片,就连审判长赵嘉琪也错愕起来。
「无罪?这怎麽无罪!?这已经导致人死了啊,尸体现在就躺在停尸间里.」
「海关和警察那边提供的信息可都是罪证确凿的,走私途径彻底暴露,至少犯下走私罪,既然犯罪就得承担刑事责任.」
「疯了吧,那律师是不是之前胜了几起案子,现在脑子有点神志不清了!?」
「妈的,假药吃死人了还无罪呢」
「.」
嘈杂的声音从听审席传来。
张韬和李烨也觉得有些不可能,纷纷面面相觑起来。
不是他们不信徐良,而是这种情况,只有法官收钱了才会如此判,且就算判了,也极有可能被驳回,然后收到个挂落
至于法官有没有收钱?
看审判长赵嘉琪那番样子就知道了!
「嘶」
赵嘉琪眉头皱起,内心暗暗一惊。
他是想过徐良要做减刑辩护的,但实在没预料到,对方竟然要做无罪辩护
「先听听他的依据。」身旁的审判员小声说道。
赵嘉琪点点头,随即敲下锤子。
「肃静!」
整理完秩序,现场众人变得寂静下去。
可眼神却十分炽热,呼吸有些急促,盯着徐良的眼神堪称望眼欲穿。
赵嘉琪深吸一口气,随即看向徐良,沉思道:
「被告方,请继续。」
徐良点点头,随即开口道:
「首先。」
「原告口中所说走私假药一事纯属夸大,并不符合案件真实因素!」
「我方委托人吴方丶孔健从未走私过假药,其所购买的药品『伊马替尼』,仅为仿制药!!!」
走私假药并进行销售贩卖.
这玩意甚至比危害公共安全罪还重,上限达到死刑!
当然,除了这点,拿它下手还是因为
这是案件核心!
案件的矛盾点就在于,走私之药是仿制药还是假药,这完全足以决定案件接下来的发展!!!
果不其然。
此话一出,原告中的柴世荣和沙金眯了眯眼,却并未发作,只是静静看他发挥。
徐良将其忽略掉。
他站起身,掏出一份化验名单。
「尊敬的审判长,这是有关走私的『伊马替尼』仿制药,其药效成分的检测报告。」
「假药的判定标准为:成分不符丶冒充药品丶变质药品丶未获批准。」
「我方委托人所代购药物,其中成分与正版『伊马替尼』药,成分有百分之七十的相似!」
「并无冒充药品丶也未变质,只能以走私未获批准的仿制药来判定,而非所谓假药!」
徐良直接开口驳回所谓的假药一说。
什麽是假药?
举个例子。
曾经有个人卖东西觉得没出路,看别人贩毐很暴利,但觉得贩毐罪名太大,于是他灵光一闪,想到一个好办法。
用冰糖伪装成毐品!
这就是假毐!!!
也就是冒充药物,与药完全没什麽关系,完全虚假!
而仿制药就好似10克毐品,混入100克面粉中。
法例会以10克毐品来判你?
不,是110克毐品!!!
哪怕你掺杂的杂质再多,但却依旧属于毐品范畴,所以只会以劣质毐品对你判罚!
这就是仿制药与正版药。
哪怕你再劣质,可依旧属于药物的范畴之间,和假药完全没关系。
想到这,徐良眼神中精光一闪。
他直接发动攻势!
「应当以《刑法》第 142条之一,即《妨害药品管理罪》!」
管理罪!?
骤然间,知晓这番话意义的人眉头一挑。
这罪和假药罪有什麽不同?
假药罪属于上限高,下限也低的情况。
上能死刑,下能免除刑法,而管理罪几乎就被盯死在七年以内,甚至大多情况下都是三年以内!
一些案件中,走私之人盈利数百万,最终宣判也可能只有短短两年一年。
只是
「代购?」
审判长赵嘉琪忽的意识到什麽。
他瞬间捕捉到一个重点,也就是徐良口中所说,『所代购药品』
从起诉书来看,原告的诉求是.销售贩卖盈利!
可到了对方口中,怎麽就成了所谓的代购?
要知道,这两个东西也是不同的,所代表的法例也天差地别。
「被告方,请你如实解释一下,为何是『代购』!?」
赵嘉琪皱起眉,仔细的开口询问。
徐良点点头,这点他早有准备。
稍微整理一下腹中稿子,随即便开口道:
「尊敬的审判长。」
「销售与代购之间,主要以主观目的丶行为模式进行判定。」
「根据对方律师所言,我方委托人从2004年11月开始代购,一直至今足够三次,六十多箱药,七百馀瓶仿制药物!」
「而在其中,我方委托人」
说着。
徐良顿了顿,随即深吸一口气,语气加重,强调道:
「从未赚取哪怕一丝一毫的钱!」
销售与代购,最直观就是看有没有盈利,以及买家的身份信息。
前者主观目的以盈利为主。
正版药一瓶四万,他们进货五千,那可能会卖两万一瓶。
谁来买都可以,买的越多越好!
而吴方孔健.
「根据警方调查显示,我方委托人以三千一瓶的价格进货。」
「而随后,又以三千一瓶的价格交给其馀人。」
「且人员仅限亲友,以及同样生病的朋友!」
「这并不符合所谓销售罪。」
「同时,仿制药有原版七成药效,被审人主观意图为用药治病,所以,我方请求审判长驳回《生产丶销售丶提供假药罪》!」
话毕。